摘要:十堰广电讯(全媒体记者 徐静 通讯员 张晓宁)9月22日,记者从十堰市总工会获悉,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,关心关爱劳动模范,十堰市首次启动2022年市级劳模困难补助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。市级劳模是指市委、市政府表彰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。符合下...
十堰广电讯(全媒体记者 徐静 通讯员 张晓宁)9月22日,记者从十堰市总工会获悉,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,关心关爱劳动模范,十堰市首次启动2022年市级劳模困难补助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。
市级劳模是指市委、市政府表彰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。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级劳模可申报:
(一)劳模本人因患重病、残疾等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;
(二)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,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标准。
申报程序:
个人申请—基层工会初审—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产业工会审核—上报市总工会。
申报材料包括以下:
(一)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劳模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,本人和家庭的收入证明、病情诊断证明、突发事件报告等。
(二)基层工会对申报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并提供证明材料,同时提供申报对象公示材料。
(三)企业破产、改制后没有重新就业导致无工资收入的困难劳模申报困难补助,由所在街道(社区)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。
申报的困难劳模补助经市总工会审核后,将拨付到各县市区总工会账户,再由各县市区总工会直接发放到困难劳模个人银行账户。10月25日前完成市级困难劳模补助金申报工作。
联系电话:0719-8660150
联系人:李林
邮箱:syszghjjb@163.com